两家公司合并后股份如何划分两家公司合并后股份如何划分
两家公司合并后股份如何划分 1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 但有下列情形之1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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